行业资讯 > 建筑门窗安装
建筑门窗安装
01安装方式深化设计
建筑门窗安装按照安装形式可分为有附框安装和无附框安装。
按照安装位置分为洞口内安装和外挂安装。
洞口内安装:将门窗、附框内嵌安装于洞口中,安装完成后,门窗主体不凸出建筑主体结构。
外挂式安装:多用于超低能耗建筑等节能要求、密封性能要求更高的建筑。
1.1 有附框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附框的选用及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GB/T39866的规定。
附框:预埋或预先安装在门窗洞口中,用于固定门窗的杆件系统。
常见有:普通型、节能型、钢材质、铝材质、木塑、钢塑、玻纤增强型等。
2) 附框与墙体之间固定点位置距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m。

3) 门窗框与附框四周间隙应按门窗材料的热膨胀系数调整间隙值,一般四周间隙宜控制在5mm~8mm。

1.2 无附框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门窗安装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完成前(湿法安装)
或在抹灰湿作业后(干法安装)进行。
门窗框固定后,再进行门窗与洞口间隙的防水、密封处理。


门窗采用无附框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门窗框与墙体的固定点应符合距角部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其余部位的间距不应大于500mm。
2) 门窗框与墙体的间隙处理应符合本导则相关的规定。
3) 门窗安装在洞口及墙体抹灰湿作业完成前进行时,必须对已安装好的门窗框进行有效的保护,以免水泥砂浆滴落在门窗框上面污染型材表面。
1.3 外挂式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外挂式安装多用于节能建筑,外挂于建筑主体结构外,采用节能型附框或专用隔热连接件进行连接固定,再进行水密、气密处理,门窗采用外挂式安装应满足以下规定:
1) 门窗框、附框安装应在建筑保温作业前进行;
2) 门窗框、附框固定点应符合规定;
3) 所有外露连接件需用防水密封材料进行有效覆盖粘贴;
4) 门窗室内、室外均需采用防水膜与墙体粘贴密封;
5) 完成安装方式节点图、平面图设计。

02安装固定构造深化设计
2.1 门窗框与墙体、门窗框与附框、附框与墙体之间的固定构造设计应符合导则的固定构造设计流程规定的内容。
固定构造是门窗安装构造中间功能层的一部分,包括门窗固定形式设计、安装垫块的选择设计等。
2.2 门窗的固定方式应按本导则常见门窗安装形式类别选用设计。
1)穿透式安装适合于既有建筑改造、新建建筑净洞口的干法安装;
2)固定片安装适合于新建建筑毛洞口的湿法安装;
3)悬挑式安装、外挂式安装适合于超低能耗建筑等节能要求较高、密封性能要求高的场合。
2.3 紧固件及其安装位置分布设计应按本导则紧固件与固定基础的适配性和紧固件安装位置分布要求选用设计。紧固件的规格和尺寸应根据设计计算确定,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可靠性。
2.4 安装垫块的设计应按本导则有关规定执行。安装垫块不得采用硫化再生橡胶、木片或其他吸水性材料,宜采用耐压、耐腐蚀、抗霉变的低导热系数材料。
2.5 根据实际需要,安装固定要做抗风压、重力荷载的校核与试验验证等,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改进优化设计直至合格。
2.6 完成固定构造节点图、平面图设计。
相关规定原文链接
03安装密封构造深化设计
3.1 门窗框与墙体、门窗框与附框、附框与墙体之间的密封构造设计应符合导则的密封构造设计流程规定的内容,包括门窗密封形式的设计、密封材料的选择设计、密封构造室气密层、中间功能层和室外耐候水密层的设计等。
3.2 根据要求可选用聚氨酯发泡胶、防水砂浆、预压缩膨胀胶带等作中间功能层的密封材料。
3.3 安装构造中的密封系统应具有吸收各种运动的能力。
3.4 对于没有抹灰的洞口、门窗或附框与结构的连接件及固定点应完全密封或覆盖。
3.5 门窗安装采用拼樘及转角构造时,框与框间的结构接缝应密封。
3.6 门窗与结构的安装密封构造设计应确保水蒸气有效排出, 且不应进入墙体结构内。
3.7 有外墙外保温层的门窗应在室外窗台安装披水板,且披水板的披水坡度不应小于5%。披水板两端及底部与保温层之间的缝隙应做密封处理。
3.8 门窗框、附框、洞口墙体间的安装缝隙应进行防水密封处理。
1) 洞口内安装时,框四周缝隙应采用聚氨酯发泡剂、弹性闭孔材料等填充饱满,并进行防水密封,夏热冬暖地区、温和地区当采用防水砂浆填充间隙时,框与砂浆间及框与附框之间缝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
2) 外挂式安装时,框四周的防水膜应有效覆盖附框、支撑块及连接件等,形成完整连续的防水层。
3.9 门窗洞口上沿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窗台流水坡度不应小于5%。
3.10 木门窗、塑料门窗、非断桥铝合金门窗下框不宜开设贯通型安装孔,应采用固定片的连接方式,断桥铝合金门窗下框贯通型安装孔应开设在室内腔体侧,安装后应进行有效密封。
04保温性能设计
4.1 门窗安装采用附框时,宜选用节能型附框。
4.2 门窗与不同类型结构的安装构造应进行等温线的模拟分析,确定合适的安装位置,确保建筑结构截面上合理的热流动和温度分布。
4.3 门窗安装位置接缝处应采用合适的保温材料填充,确保保温性能。使用聚氨酯发泡时不得按压发泡表面,破坏饱满性, 降低闭孔率。
4.4 在墙体采取保温措施时,门窗与保温层构造应协调,不得形成热桥。
4.5 对既有门窗更换和翻修时,应采取附加保温措施,防止在室内一侧表面形成结露和霉菌。
05隔声性能设计
门窗框与墙体、门窗框与附框、附框与墙体之间的隔声构造设计应符合本导则相关规定。
1 门窗框与洞口墙体之间的安装缝隙应进行有效密封处理。
2 玻璃子系统的镶嵌缝隙应采用具有柔性和弹性的密封材料密封。
3 门窗应选用具有多层密封结构产品。
06防盗安全性能设计
6.1 门窗开启扇应有安全限位装置,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平开下悬窗应有可靠的防误操作装置;
2) 外开窗应采取有效的防开启扇坠落的措施;
3) 推拉门窗应配置防脱落和防撞装置。
6.2 门窗在下列部位应使用安全玻璃,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块面积大于1.5m2的玻璃;
2) 距离可踏面净高900mm以下的落地窗;
3)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建筑物外开窗;
4) 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6.3 门玻璃应在视线高度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6.4 玻璃子系统镶嵌装配尺寸、玻璃垫块的种类、数量及安装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的规定。
6.5 采用结构装配玻璃的隐框窗,玻璃与杆件之间的硅酮结构密封胶和中空玻璃之间的二道密封硅酮结构密封胶,其粘结宽度、厚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 规定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要求计算确定,且粘结宽度不应小于7mm、粘结厚度不应小于6mm。
6.6 玻璃子系统安装构造设计时宜采取下列减少热炸裂、自爆的措施:
1)防止或减少玻璃局部升温。
2)对玻璃边部进行倒角、磨边、倒棱等加工处理,且应避免造成边角部的缺陷。
3)玻璃下部应采用长度不小于50mm,厚度不小于5mm 的衬垫材料,数量不少于2个,玻璃四周应选用三元乙丙橡胶条或中性耐候硅酮密封胶等密封材料。
4)选用超白钢化玻璃或经过均质处理的钢化玻璃。
6.7 玻璃压条应设置于室内侧;当结构构造不能设置于室内侧时,应有可靠的防破拆或防入室的措施。
- {{ item.description }}
- 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