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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验收必查项!铝合金型材壁厚&膜厚 国家标准+地方差异要求
一、全国标准(GB/T)
1、GB/T 8478-2020《铝合金门窗》
⑴ 基材壁厚要求
① 窗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外窗≥1.8mm,内窗≥1.4mm。
② 门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外门≥2.2mm,内门≥2.0mm。
③ 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应采用超高精级。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① 阳极氧化
a. 外门窗膜厚级别不低于AA15,局部膜厚≥12μm。
b. 内门窗膜厚级别不低于AA10,局部膜厚≥8μm。
② 电泳涂漆
a. 外门窗透明漆膜(A、B级):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9μm。
b. 内门窗有色漆膜(S级):阳极氧化膜局部膜厚≥6μm。
③ 粉末喷涂
a. 外门窗装饰面局部厚度≥50μm。
b. 内门窗装饰面局部厚度≥40μm。
④ 氟碳漆喷涂
a. 二涂层:(单色漆;珠光云母漆)局部膜厚≥25μm。
b. 三涂层:(一般金属漆)局部膜厚≥34μm。
c. 四涂层:(高性能金属漆)局部膜厚≥55μm。
⑶ 其他技术要求
① 隔热铝合金型材的隔热条应使用聚酰胺66加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② 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宜采用超高精级。
2、GB/T 5237.2-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2部分:阳极氧化型材》
阳极氧化膜厚级别不低于AA15(平均膜厚≥15μm,局部膜厚≥12μm)。
3、GB/T 5237.3-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3部分:电泳涂漆型材》
电泳涂漆复合膜局部膜厚要求(如B级:复合膜局部膜厚≥16μm)。
4、GB/T 5237.4-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4部分:喷粉型材》
粉末喷涂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40μm。
5、GB/T 5237.5-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5部分:喷漆型材》
⑴ 二涂层:平均膜厚≥30μm,局部膜厚≥25μm。
⑵ 三涂层:平均膜厚≥40μm,局部膜厚≥34μm。
6、GB/T 5237.6-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6部分:隔热型材》
隔热条材料应为聚酰胺66加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二、地方标准(DB、JGJ等)
1、北京市DB11/T 1028-2021《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⑴ 基材壁厚要求
① 铝合金门窗: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
② 铝木复合门窗:
a. 以铝合金为主要受力杆件时:外门≥2.2mm,外窗≥1.8mm。
b. 以木材为主要受力杆件时:铝合金型材壁厚≥1.4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按GB/T 5237系列标准执行。
2、江苏省DB33/T 1064-2021《铝合金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⑴ 基材壁厚要求
① 外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1.8mm。
② 组合窗拼樘杆件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公称壁厚应≥2.2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按GB/T 5237系列标准执行,外窗型材室外侧表面使用喷粉处理时不应使用热转印木纹等纹理效果。
⑶ 其他技术要求
隔热铝合金型材应采用多腔构造。
3、上海市DG/TJ 08-2242-2017《上海市民用建筑外窗应用技术规程》
⑴ 基材壁厚要求
外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1.8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4、海南省DBJ 46-070-2024《海南省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技术标准》
⑴ 基材壁厚要求
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① 阳极氧化:膜厚级别不低于AA20(平均膜厚≥20μm,局部膜厚≥16μm)。
② 电泳涂漆:膜厚应为A级,复合膜性能级别不低于IV级。
③ 粉末喷涂: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应大于50μm。
④ 氟碳喷涂:应采用四涂层,装饰面最小局部膜厚≥55μm。
5、吉林省DB22/T 5108-2022《吉林省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和外窗修缮技术标准》
⑴ 符合《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
⑵ 宜选用穿条式隔热型材。
⑶ 隔热条应使用聚酰胺66加25%玻璃纤维,不得使用PVC材料。
6、新疆自治区XJJ 141-2021《新疆自治区建筑耐火型窗应用技术标准》
⑴ 基材壁厚要求
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
⑵ 其他技术要求
隔热铝合金型材所用隔热材料应具有耐火阻燃性能。
7、重庆市DBJ 50/T 065-2020《重庆市民用建筑外门窗应用技术标准》
⑴ 基材壁厚要求
① 外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2.0mm。
② 外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1.8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8、广东省DBJ/T 15-30-2022《广东省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
⑴ 基材壁厚要求
① 外门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2.2mm。
② 外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1.8mm。
⑵ 表面处理及膜厚要求
符合《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
三、总结
1、基材壁厚
全国标准要求外门≥2.2mm,内门≥2.0mm;外窗≥1.8mm,内窗≥1.4mm,地方标准普遍与国标一致。
2、表面处理及膜厚
⑴ 全国标准对阳极氧化(AA15/AA10)、电泳涂漆(A、B级≥9μm,S级≥6μm)、粉末喷涂(外门窗≥50μm,内门窗≥40μm)、氟碳喷涂(二涂≥25μm、三涂≥34μm、四涂≥55μm)有统一规定;
⑵ 地方标准在特定环境(如酸雨、沿海地区)要求更高(如海南要求阳极氧化AA20)。
3、其他技术要求
隔热条必须使用聚酰胺66加25% 玻璃纤维(全国统一),地方标准强调耐火、节能等附加要求(如新疆要求隔热材料耐火阻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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